男子私购配件制枪 民警普法劝导自首
日期:06-26
本报讯(记者 庞赟 通讯员 魏圆 沈小娟)近日,崇阳县公安局天城派出所依托线上线索研判,成功查处一起非法持有自制气枪案件,通过普法劝导促使当事人主动投案,及时消除辖区公共安全风险。
6月18日,天城派出所民警在日常线索排查研判中,发现辖区居民陈某存在网购气枪零配件的记录。为快速消除安全隐患,当日上午9时,民辅警前往陈某住所开展上门核查,在其家中当场查获气枪一支,以及用于制作铅弹的模具一套。
经专业鉴定中心鉴定,该枪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枪口比动能大于1.8焦耳/平方厘米,属于具备致伤能力的非制式枪支,陈某非法改装持有枪支的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
考虑到当事人身处外地,为兼顾执法力度与教育温度,办案民警第一时间拨通陈某电话,开展远程普法宣讲与政策劝导。民警明确告知陈某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只要枪口比动能达到法定标准,气枪就属于法律管控枪支,网上购买枪支部件、私自拼装制作,都会给公共安全埋下巨大隐患;同时向陈某解读自首从轻处罚相关法律规定,引导他认清行为危害、主动配合处理。
经过民警耐心释法说理,陈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6月20日14时,陈某专程从外地赶回天城派出所主动投案自首。面对民警,陈某懊悔不已:“我单纯觉得网购零件拼一把气枪只是消遣,完全不清楚这种行为触犯法律,我自愿接受公安机关处罚,今后绝不会再触碰涉枪相关物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依法对陈某作出行政处罚,涉案气枪、铅弹模具依法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