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葛利利 通讯员 曾燕) 6月13日,咸安警方联动出击,一日抓获刘某勋、甘某林、郭某某3名嫌疑人,连破两起贩卖含替来他明成分“上头电子烟”案件,涉案总金额近40万元,三名嫌疑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
经查,2026年2月起,刘某勋、甘某林合伙牟利,从上家购入替来他明原料,私自加工涉毒电子烟烟弹,以单支100至150元价格售卖,并发展下线分销,涉案销售额20万元,非法获利10万余元。2025年11月起,郭某某通过非法渠道购入涉毒电子烟弹2300余颗,自留部分吸食,对外售卖1200颗,售价100至200元不等,销售额18万余元,非法获利9万余元。
郭某某反侦察意识较强,频繁更换居所躲避核查,民警经跟踪蹲守,在辖区一小区楼下将其抓获,现场查获涉案烟弹。民警介绍,涉案上头电子烟外观与普通电子烟无异,迷惑性极强。替来他明属国家管制精神活性物质,非法交易涉嫌刑事犯罪,吸食后易致幻、意识模糊,严重危害身心健康。
目前,三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羁押于咸安区看守所。警方正深挖上线源头、追查下线分销网络,全力追缴涉案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