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法官,我们这边暴雨下个不停,明天的开庭估计去不了,怎么办啊!”
“你先别着急,安全第一,我们想想其他办法。”
2026年5月25日,湖北多地遭遇特大暴雨,道路被淹导致交通受阻。当日上午9时许,武汉某商贸公司负责人刘某急切地打电话向通城县法院城关人民法庭法官廖维皓求助。
原来,在2022年11月,武汉某商贸公司作为承包方,武汉某建筑工程公司作为发包方,双方就位于通城县隽水镇古龙村六组的通城县古龙湾新村(安置)项目二期项目,签订了《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武汉某商贸公司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武汉某建筑工程公司按约应履行216万余元工程款,但仅支付131万余元工程款,剩余85万余元工程款未予支付,武汉某商贸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一纸诉状将武汉某建筑工程公司告上法庭。
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原定于5月26日开庭,因武汉下暴雨导致原被告双方无法到庭参加诉讼,而原被告双方都很着急,希望快速解决纠纷来实现资金周转。
承办法官廖维皓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考虑到双方企业往返奔波不仅耗时费力,解纷成本高,且冒暴雨前来参加诉讼会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风险。
在梳理案件详情后,廖维皓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告知准备通过线上开庭审理此案。在得到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赞同后,随即搭建微信线上沟通平台,建立专项沟通群组,并确定在次日上午开展线上开庭调解。
5月26日上午9时许,线上开庭正式开始。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廖维皓细致梳理证据、厘清法律关系,线上逐条解读合同条款与法律规定,针对双方对各项款项清偿的争议逐一分析化解,消除双方企业的疑虑和对立情绪。
随后廖维皓耐心向被告武汉某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何某讲明拖欠款项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履行付款义务。在了解到何某是因当前资金周转困难而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又引导原告武汉某商贸公司负责人刘某换位思考,合理调整诉求,相互退让。
经过3小时的沟通调解,最后原被告双方确认被告未付工程款为60余万元,并达成分期付款协议。
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双方“足不出户”就成功化解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