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葛利利 通讯员曾燕 袁圆月)“谢谢你们,一件不少!”4月29日,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区分局高新园区派出所里,蒋女士从办案民警手中接过失而复得的金项链、金手链、银手镯等,长舒了一口气。
4月28日傍晚6点,高新园区派出所接到110指令:辖区居民蒋女士家中遭“窃”,价值约30万元的金银首饰不翼而飞。民警和刑侦技术员很快赶到,一进门,他们就察觉到了异常——门窗完好,衣柜抽屉没有翻动痕迹,床单铺得整整齐齐。
“这不像是小偷来过。”民警没有急着立案,而是站在客厅里,帮蒋女士一点一点往回倒着回忆。“你昨天有没有扔过什么东西?”蒋女士愣了一下,一拍大腿:“对了!4月27号下午大扫除,我扔出去好几袋垃圾!”
民警立即联系环卫部门。电话那头传来消息:那批垃圾第二天一早已经被送到垃圾焚烧厂的大型垃圾池。没有专业防护装备,人根本进不去。这时候天开始下起了雨。办案民警没等雨停,先沿着蒋女士家附近的垃圾桶挨个翻。雨越下越大,垃圾被淋得湿透,散发出一股刺鼻的酸臭味。有人戴着手套翻,有人直接用棍子挑,一个垃圾桶接一个垃圾桶,一段路接一段路。将近两个小时过去,一无所获。“可能是被捡垃圾的人拿走了。”浑身湿透的民警抹了把脸上的雨水,调转方向。
回到派出所里已经是深夜。民警坐在电脑前,调出垃圾桶周边的监控视频,一帧一帧地看。画面模糊,角度有限,得反复确认。凌晨一点、两点……他们锁定了多名疑似拾荒的人员,一个一个打电话核实、上门走访。4月29日凌晨,终于找到了拾荒者陈某。
说明来意后,陈某二话没说,把所有东西都拿了出来:“我以为是别人扔的废品,捡回来还没来得及处理。这么贵重的东西,我留着也烫手,正愁不知道找谁还呢。”三条金项链、一条金手链、银手镯……经清点,30万元财物一件不少。
4月29日上午,蒋女士赶到高新园区派出所。拿到失物的那一刻,她眼眶红了,声音发颤:“太感谢了,要不是你们,我们家底就全没了……”她还特意请民警转达对拾荒者陈某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