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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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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检察院:法治温情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日期: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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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今日通山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鲁芳 通讯员 华小雯 阚丽莎 游紫紫)文身印记难以祛除,青春时光不可逆转。违规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仅直接损害其身心健康,更可能对其未来升学、就业产生长远负面影响。针对此类侵权行为,通山县人民检察院“青佑工作室”主动作为、重拳出击,融合司法惩戒、源头治理与多元帮扶,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用法治力量与司法温情为青少年撑起一片清朗天空。

  近日,一则刊登在媒体上的公开道歉信,为一桩备受社会关注的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画上圆满句号。“我向文身的未成年人及社会公众诚恳道歉,承诺今后绝不再为未成年人文身!”字里行间的悔悟,既是违法经营者对其过错的深刻反省,也彰显了检察机关捍卫未成年人权益的坚定决心。这起案件的顺利办结,离不开通山县检察院“青佑工作室”数月来的不懈努力。

  案件始于2023年5月。通山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经营者刘某某在未取得相关资质、未核实年龄的情况下,擅自为多名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相关部门曾对其警告并责令整改,但该商家置若罔闻,更换经营场所后继续违规经营。文身具有不可逆、易感染等健康风险,更可能在升学、参军、求职等人生关键环节形成障碍,本质上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未来发展的严重侵害。

  “青”喻指九宫山常青翠竹,象征青少年蓬勃朝气;“佑”意味着庇护,体现检察守护的担当。发现线索后,“青佑工作室”迅速行动,逐一走访10名受害未成年人核实情况、固定证据。同时,依法向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查处违规经营。面对经营者屡教不改、持续侵权的行为,工作室依法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将案件移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经法院审理,最终判令刘某某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在此基础上,通山县检察院创新推出“公益服务抵赔偿”机制,引导刘某某参与“未成年人禁止文身”街头普法宣传。此举既落实了法律惩戒,又借助其亲身经历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司法效果向社会效果延伸,实现惩教结合、标本兼治。

  除了严治文身乱象,“青佑工作室”始终致力于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工作室打造“一站式”办案区,实现询问、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功能融合,最大限度避免“二次伤害”。团队专业素能突出,成员先后获评全市未检“业务标兵”、“优秀心理健康辅导老师”等称号。数据显示,2025年通山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下降超20%,综合司法保护成效显著。

  在普法宣传上,工作室积极创新形式,推出“法治园游会”“校园普法情景剧”等趣味化、沉浸式活动。其中普法剧《沉默的她》获评全省十佳精品法治课。工作室还引入数字化手段,打造AI数字人“佑佑”,通过智能互动向青少年普及法律与自护知识,让法治意识如春风化雨,浸润心田。

  对涉罪未成年人,检察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托“青禾”工作室,为涉案青少年提供心理辅导、法治教育、技能培训及社会安置支持,助力他们纠正偏差、重拾信心、顺利回归社会。

  “无论是打击侵害,还是教育挽救,我们都将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专业司法和温暖关怀守护每一个孩子,让他们如九宫翠竹,向阳生长。”“青佑工作室”检察官如是说。

  山水滋育新苗,检爱护航青春。下一步,通山县检察院“青佑工作室”将继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完善司法保护与社会支持相衔接的长效机制,以法治为盾、温情为伴,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让每一株青春的幼苗,都能在安全和阳光中茁壮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