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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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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香城都市报

全省首个直播带货合同范本落地咸宁

日期: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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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读咸宁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秦学思 )1月15日起,《咸宁市直播带货合同范本(试行)》在全市试行,也标志着湖北省首个直播带货专项合同示范文本在咸宁落地。该范本的试行,将规范电商直播带货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发展。

  该范本适用于我市内直播带货合作参照使用,适用于“商家+主播”“商家+MCN机构”等各类直播带货合作模式。合作双方为我市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MCN机构、主播达人等,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特别是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该范本围绕“厘清主体、明确义务、防控风险、保障权益”四大核心,设置14条关键条款。精准界定“商品销售者”与“推广服务提供者”法律关系,确立“谁卖货、谁负责”原则,破解责任转嫁难题。直击行业痛点,针对虚假宣传、结算拖延等问题设置赔偿机制与30日付款期限等刚性条款;融入本地产业特色,适配农特产品推广场景,推行灵活合作模式,降低中小农户参与门槛。

  据介绍,直播电商已成为我市特色产业出圈的重要载体,但在行业发展中,虚假宣传、质量存疑、权责纠纷等问题逐渐显现。尤其面对“平台在外、生态在内”的特征,供货方与主播间权责模糊导致消费者维权难、监管溯源难,制约了“咸宁优品”品牌公信力提升。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痛点,立足本地化治理需求,出台该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