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鲁芳 通讯员 游安)为有效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维护业主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通山县住建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牵头成立通山县房地产领域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纠纷就地调处、高效化解,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近日,县住建局接到群众反映,称瑞华中央花园小区存在违规占用公共绿地搭建阳光房的行为。该局迅速组织现场核查,确认情况属实。面对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县住建局依托房地产领域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机制,联动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城管部门现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督促当事人立即整改、恢复原状,违建问题得到快速有效处置。
针对部分小区反映的“物业服务不到位”与“物业费收缴难”并存的矛盾,县住建局创新推行“调解+协商”工作法,搭建沟通平台,组织业主、物业企业、社区及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四方座谈,推动问题协商解决。例如,在森林小镇小区,业主曾对楼道保洁、公共收益公示、电动车管理等问题意见集中,而物业公司也因收费困难、管理投入大而倍感压力。通过多次调解协商,双方逐步化解对立情绪,物业服务水平显著改善,小区环境面貌焕然一新,业主满意度持续提升。
据了解,自2021年2月成立以来,通山县房地产领域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累计调解房地产领域纠纷749件,其中物业管理类纠纷385件,有效打通了纠纷调解的“最后一公里”,为营造和谐、舒适、宜居的社区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