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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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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图一时方便换三日拘留

日期: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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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民生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葛利利 通讯员 曾燕 李佳)近日,咸安横沟桥镇店主杨某为提升销量,竟将本应在烟花爆竹专卖店内存放的烟花爆竹,私自转移至其名下另一处生意较好的烟酒店内储存并售卖。最终,杨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市公安局咸安区分局横沟桥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

  据了解,杨某在咸安区横沟桥镇同时经营一家烟花爆竹专卖店和一家烟酒店。为图经营便利、吸引更多顾客,杨某在未办理任何危险物品储存许可变更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部分烟花爆竹从自家专卖店搬运至烟酒店中,利用该店人流较密的条件进行混合售卖,严重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储存与销售的相关规定,对周边公共安全构成隐患。

  横沟桥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排查工作中发现线索后,迅速开展调查,并于现场查获“笛音蕾”“怪叫闪光蕾”“吉祥礼炮”等各类烟花爆竹多箱及散装制品。经调查,杨某对其为方便生意而违规储存、销售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依据相关规定,横沟桥派出所依法对杨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民警提醒: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在指定场所规范储存、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储存、销售,违者将依法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