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思源 通讯员 李佳玫) “真没想到被骗的钱能一分不少追回来!通城公安办案又快又专业,真是企业的‘保护神’!”日前,湖北海玉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功伟将一面锦旗送到通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言语间满是感激。
近日,通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逾百万元的合同诈骗案,为湖北海玉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额挽回经济损失116万余元。
今年8月11日,通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湖北海玉新材料有限公司报警,称其在业务合作中遭遇合同诈骗,直接经济损失达59万余元。民警立即开展调查,通过分析交易记录、追踪资金流向、走访相关人员,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宫某。经深入侦查发现,宫某自2024年12月起便预谋作案,先后注册专用通讯账号和空壳公司,通过先履行小额订单获取信任,再以长期结算为诱饵签订大额合同的方式实施诈骗。除海玉公司外,宫某还以相同手法诈骗浙江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7万余元。
在掌握充分证据后,公安机关迅速将宫某抓获归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宫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116万余元涉案资金已全部返还受害企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广大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签订合同前务必核实对方主体资格、经营资质等信息,对结算周期较长的大额订单要保持审慎态度,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资信调查。如遇可疑情况,应及时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