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警方一日连破两案斩断电诈“黑手”
日期:12-08
一边是出于“人情”,将名下十张电话卡悉数借出,最终身陷法网;另一边则是为赚“快钱”,甘当诈骗团伙的“取件手”,现场人赃俱获。近日,市公安局咸安区分局高桥派出所连续出击,查处两起关联电信网络诈骗的违法案件,两名嫌疑人阮某与唐某均被依法处理。
借卡助友涉诈骗受罚
12月1日,高桥派出所经深入摸排,成功锁定违法行为人阮某。经查,早在10月1日,阮某应发小朱某请求,使用本人身份信息办理十张电话卡(含电信三张、移动四张、联通三张),并全部交由朱某用于其武汉某文化传媒公司的“抖音运营”。
然而,其中一张联通卡被该公司离职员工陈某盗走,后用于拨打诈骗电话,涉入电信诈骗案件。阮某虽未从中获利,并在事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但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关于电话卡实名制管理及不得非法出借的相关规定,构成违法。
目前,高桥派出所已依法对阮某作出罚款处罚。
代收涉诈包裹被刑拘
在另一起案件中,高桥派出所根据分局刑侦大队下发的线索,锁定两个疑似装有涉诈财物的快递包裹。民警迅速与快递公司联动,掌握包裹的具体派送信息。12月1日,在刑侦大队的全力支持下,经周密布控与现场蹲守,民警在快递派送点将正在领取涉案包裹的男子唐某当场抓获,现场查获包裹内财物。
经审讯,唐某供述其通过境外通讯软件“飞机”与诈骗上线联系,按照指令前往指定地点收取快递包裹,并从中非法获利1000元。经查,该包裹内装有57280元现金及一枚价值10800元的黄金戒指,均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受害人的被骗财产。
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因涉嫌犯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咸安警方提醒:任何形式的非法出租、出借、出售“两卡”(电话卡、银行卡)行为,以及为诈骗活动提供“取现”“收赃”“引流”等协助,均属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广大群众务必增强法律意识,勿因“人情”或“小利”触碰法律红线,共同筑牢反诈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