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公众对“检察机关入驻综治中心”专项工作的深入认识、广泛认同和争取积极支持,汇聚各方力量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检察工作中落到实处,12月4日,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入驻综治中心”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受邀参加新闻发布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新闻媒体记者听取了该院“检察机关入驻综治中心”专项工作情况汇报和“检察机关入驻综治中心”专项工作典型案例介绍,并就检察机关要如何在运用传统手段化解矛盾的基础上进行探索与创新等问题进行了提问。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环境、安全的新需要,推动检察办案决策更贴近社会、反映民意,促进案结事了,进一步释放法律监督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效能,2022年以来,崇阳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市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工作部署,在县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从将检察听证这一项工作搬到综治中心开展,到采取常驻+随驻模式入驻县乡村(社区)9个综治中心,持续拓宽参与基层治理的履职面,不断深化检察服务的民生底色,检察入驻综治中心专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受到了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好评。
实质入驻 打造矛盾化解“终点站”
优化入驻模式。为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局,2024年3月省检察院印发《湖北省检察机关入驻综治中心工作方案》,对全面入驻基层综治中心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崇阳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省检察院《工作方案》,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入驻综治中心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化推进检察入驻综治中心工作。在县综治中心采取控申部门检察官随驻、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常驻模式,在乡镇、村(社区)综治中心采取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随驻、聘任乡镇政法干事常驻模式。2024年4月,入驻县综治中心成立检察工作室;2024年7月,根据各乡镇地理方位和辖区案件、矛盾纠纷发生情况及特点,在3个乡镇、3个村(社区)设立6个检察工作站;2025年,在2个乡镇增设2个检察工作站,形成“1+5+3”入驻格局。检察工作室和各站点现场登记受理、流转信访案件、接收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回应群众诉求。入驻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300余人次,群众答复满意率100%。
规范工作流程。崇阳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省检察院《工作方案》和前期探索实际,与县委政法委联合印发《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入驻综治中心实施方案》,对入驻方式、工作职责、履职拓展、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推动信息共享等内容进行明确。线索受理方面,压实首办责任,依托综治中心平台接收的线索,首先由入驻检察人员做好梳理和初步核查工作,对于需要分流的,及时转办至相应部门,合力办好相关案件,并做好反馈和回访工作,做到“受理——分流——办结——回访”闭环管理。
拓展履职空间。在省检察院确定的8项入驻职能上,崇阳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在检察工作室(站)设立公益诉讼联络点,具体职能为:一是对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及英烈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线索进行接收、收集。二是监督乡镇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对于行政机关怠于履职造成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的,及时向公益诉讼部门推送。三是建立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确保线索及时上报和处理,对于重大线索,检察机关必要时可以提前介入。四是协助检察办案人员参与收集材料、协助实地调查以及反馈相关单位整改情况。五是加强法治宣传,引导群众通过联络点反映问题,提供公益诉讼监督线索,并通过群众监督,提升乡镇治理透明度和公信力。通过设立镇、村公益诉讼联络点,及时发现和解决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损问题,推动公益保护法治化。自入驻以来,共获取公益诉讼线索5条,均按要求向公益诉讼部门推送,就不特定人群交通安全损害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
凝聚合力 织牢基层平安“防护网”
做实带案走访。崇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亲历性审查要求,对受理的矛盾纠纷尚未有效化解的刑事检察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实行办案部门+控申部门联合走访模式,案件承办人和控申部门入驻综治中心干警联合走访案件当事人、相关单位、村(社区)、知情邻里等,重点排查涉案矛盾争议焦点和深层诱因,摸清当事人真实诉求,为进一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夯实基础。
搭建联调平台。2024年9月,崇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在驻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设立检调对接办公室,负责人与人民调解组织对接协商,统一对检调对接案件进行接收、移送、备案。启动检调对接的案件,由人民调解委员会选派专业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入驻检察官会同办案检察官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商,根据案件需要邀请侦查人员、审判人员、具有专业背景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专家、代表委员、案发地村委会干部、辩护人、当事人亲友等参与调解,构建“人民调解员+检察官+N”多元调解机制。调解过程中,注重法理情相融合,将当事人法结、心结讲清讲透,引导其达成和解协议,并在调解后实行回访制度,跟踪了解调解后社会关系修复情况。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建立以来,共开展调解40余次,成功化解矛盾14件。
解决实际困难。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县综治中心资源聚合优势,拓宽司法救助线索,在矛盾化解过程中,坚持每案必评估,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入驻人员引导其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在综治中心直接受理,让群众“一事不用跑多窗”。同时,加强与教育、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通力合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群众进行多元化救助帮扶,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入驻以来,共通过入驻检察工作室(站)受理司法救助案件35件,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44.5万元。
以案为鉴 推动基层治理“治未病”
做实“直播式”检察听证。检察听证因其参与广泛、程序严格、沟通直接、过程公开等特性,能够实现法意和民意的有序衔接,有效提升司法的公信力。2022年以来,崇阳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市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安排,将检察听证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将“直播式”的检察听证开到群众“家门口”,以看得见、听得懂、能评价的检察办案,促进定分止争、化解矛盾。2024年入驻综治中心后,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综治中心检察听证作为入驻的重要职能不断深化,联合县委政法委、综治中心组建涵盖法律、经济、社会治理等领域专业人才的听证员库,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邀请代表委员、村委会代表、乡贤人士等主体担任听证员,持续优化听证员队伍。同时探索形成听证前精准把脉、听证中实质解纷、听证后长效跟踪的“一案三阶”工作法,坚持依法办理、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让当事人有理能讲、有怨能诉、有冤能伸,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实现源头治理。“一案三阶”工作法得到省检察院王守安检察长批示肯定。2022年以来,共对346件案件组织开展综治中心检察听证,其中刑事检察案件239件、民事行政检察案件38件、公益诉讼案件69件。
做好“靶向式”法治参谋。借助综治中心一站式办公模式,崇阳县人民检察院与法院、公安、司法、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密切协作,定期查阅综治中心台账,强化信息融通共享,对矛盾纠纷规律性、苗头性进行分析,运用专项监督报告、检察建议等形式,对发现的社会治理共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做精“订单式”法治服务。崇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检察工作室,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根据综治中心提供的辖区治理热点、难点,学校及企业法治需求“清单”,精准设计普法主题和内容,并加强与乡镇政府、公安、法院等部门通力协作,做实线下普法宣传。围绕反电信网络诈骗、妇女老人儿童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通过开展主题宣讲、参加村湾夜话、分发宣传手册等形式,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覆盖率、针对性、有效性,共在辖区5个乡镇开展法治宣传10场次,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覆盖人群达3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