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成丽娟 程峰)“真没想到,法院能追得这么远、执行得这么快!”近日,申请执行人谢某某在河北省邯郸市,将锦旗先后递到通山县人民法院与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手中,对两地法院高效协作、有力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举措表示诚挚感谢。
2024年9月,被执行人沈某某因借款合同纠纷,被通山县法院判决向谢某某等人偿还借款3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沈某某未主动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通山县法院依法向沈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电话督促其履行债务,但沈某某始终以“无力偿还”为由推诿履行,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为打破困局,通山县法院执行干警根据线索,通过线上查控与线下摸排,锁定被执行人沈某某长期在河北省邯郸市活动。
面对异地执行难度大、地域情况不熟等现实问题,通山县法院迅速启动“跨域协作执行”机制,向邯郸市肥乡区法院发出协助执行函。
邯郸市肥乡区法院全力配合,出动警力摸排布控,成功将沈某某拘传至法院。
通山县法院执行法官现场对沈某某释法明理,强调“全国法院一盘棋,跨域联动已成常态,逃避执行没有出路。主动履行,才是解决之道。”
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与干警的耐心沟通下,沈某某态度逐渐转变。经过执行干警的主持协调,沈某某最终当场支付部分款项,并与申请人就剩余债务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