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开展“美好生活·洁净家园”行动
日期:11-26
本报讯(记者黄兰芬 通讯员杜春宝) 近日,咸宁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管理科印发《“美好生活·洁净家园”专项行动方案》,推动物业服务从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转变,构建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互信共建机制,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干净、整洁、和谐”的居住环境,增强业主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此次行动从11月8日起,一直持续到12月30日。行动聚焦环境整治、设施修缮与文明引导三大内容,涵盖杂草清除、垃圾清运、墙面清洁、道路修缮、树木修剪等多个方面。
行动方案中明确了各方职责:物业企业负责制定细则、保障物资、建立台账并反馈进展;小区党支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动员党员参与监督宣传;业委会协助沟通协调,参与验收;志愿者与热心业主共同投入现场整治,形成多方联动、共建共治的良好局面。
此次行动为三个阶段:11月8日至11月11日为筹备启动期,完成宣传动员与物资准备;11月12日至12月23日为组织实施期,物业企业将结合业主作息时间灵活安排清扫,减少扰民;12月24日至12月30日为总结提升期,通过展示成果、收集意见,将有效做法纳入常态化机制中。
为推动这项清洁行动常态化,市住新局要求各物业企业制定年度计划,实行“每月一次小型整治、每季度一次大型行动”的定期服务制度,并完善由党支部、业委会和业主代表参与的监督评价体系,树立“最美志愿者”“服务之星”等典型,营造小区“物业用心、业主暖心”的共建氛围。
市住新局强调,各物业企业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市住新局将联合三个街道开展抽查、督导,对落实不力的企业予以通报,对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并将结果纳入物业企业信用评价。
目前,各物业企业正按要求纷纷行动,全力推动此次行动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