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葛利利 通讯员曾燕)近日,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区分局处理三起不当报警事件,三名当事人因虚构警情或扰乱接警秩序被依法处罚。
11月13日晚,韩某与丈夫因家务事争吵,丈夫一气之下夺走她的手机夺门而出。韩某追出门未果后,竟灵机一动,向路人哭诉遭遇抢劫,还借手机报警称“在回家路上被陌生男子抢走手机”。夜色中,民警火速出动,沿着她描述的路线展开搜捕,调查发现,所谓的“抢劫案”纯属子虚乌有。这位自导自演的“受害人”最终被送进了拘留所。
第二起案件中,周某为找到避而不见的前男友,竟然报假警。近日,她一脸焦急地报警称电动车被盗,还详细描述“案发经过”。民警调取监控、走访排查,忙得团团转,最后却发现那辆黑色电动车好端端地停在前男友家的院子里。周某这才承认,她只是想借此找到前男友解决感情纠纷。荒唐的行为给她换来了五日行政拘留。
第三起案件发生于凌晨,孙某在KTV与人发生冲突后报警,但当接警员细致询问事发经过时,他竟然一把夺过报警同伴的手机,对着话筒破口大骂。电话那头的接警员无奈忍受污言秽语。这个失控的举动最终让孙某付出二百元罚款的代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面临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警方呼吁市民理性处理纠纷,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与警务资源的有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