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葛利利 通讯员曾燕)一男子在同一晚、不同地点,连续两次通过“拉车门”方式盗窃车内财物并得手。好在,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区分局横沟桥派出所快速反应,将该男子伍某某抓获,及时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
近日,横沟桥派出所先后接到两起车内财物被盗警情,分别发生于利民社区与朝阳社区。警方侦查发现,这两起案件作案手法高度一致,均为嫌疑人趁深夜时分,通过逐个拉拽车门寻找未上锁车辆后实施盗窃。通过并案侦查与线索追踪,民警于接警当日将犯罪嫌疑人伍某某锁定并抓获。
据调查,在当天0时41分,伍某某在利民社区附近拉开受害人熊某未上锁的车辆,盗走副驾储物箱内3000元现金及8包黄鹤楼1916香烟。首次得手后,他并未收手,随即于凌晨1时许转至朝阳社区停车场,再次以同样手法拉开受害人佘某的车辆,盗走车内现金200余元及6包香烟。
目前,犯罪嫌疑人伍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提醒:车主离车后务必手动确认车门已锁闭,切勿将贵重物品留置车内,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