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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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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借银行卡、售卖电话卡牟利

日期: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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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民生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王奇峰 通讯员 舒柳 徐琼雅)近日,赤壁市公安局砂子岭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非法出借银行卡账户案件,依法对涉案人员汪某处以行政拘留。此案为心存侥幸、企图通过 “借卡” 牟利的人员敲响了法律警钟。

  此前,砂子岭派出所接到线索,辖区居民汪某的银行账户存在异常资金流转情况。警方核查发现,10月10日晚,汪某账户收到的一笔4.2万元转账,正是四川省凉山州居民张某遭遇电信诈骗后的涉案资金。

  随着侦查深入,案件真相逐渐清晰:2025年8月,汪某下载某款APP后,被平台内部工作人员以“包装银行账户流水可申领巨额扶贫资金”为诱饵诱导。在未核实APP真实性、无视潜在风险的情况下,汪某于同年10月轻信对方指令,两次使用个人银行卡接收来路不明钱款,金额分别为 3.1万元和4万元,并随即将款项全部转入客服指定的“安全账户”。这一操作导致远方受害人的被骗资金流经其账户,汪某也因此触碰法律红线。

  此类为牟利出售、出借个人账户,最终沦为犯罪“帮凶”的案件并非个例。今年8月至9月,赤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经缜密侦查,跨省追击至山东菏泽,成功抓获涉诈嫌疑人朱某毫、刘某。

  经查,2025年1月,朱某毫在网络交流群结识不法分子后,利用本人、妻子刘某及亲友的身份信息,违规办理80余张电话卡。这些电话卡被用于批量注册各类社交聊天软件账号,以每个20至120元的价格出售给诈骗团伙,朱某毫等人从中非法获利4万余元,为诈骗犯罪提供了大量通信“隐身衣”和作案渠道。

  目前,朱某毫、刘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汪某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被依法行政拘留,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银行卡、电话卡是公民重要的金融和通信凭证,绝非可随意出租、出借、出售的普通物品。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持卡人可能在不知情中沦为犯罪“工具人”,不仅个人征信会受到不良影响,还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