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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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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辱骂他人崇阳一女子被查处

日期: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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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民生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庞赟 通讯员 陈昭 魏圆)近日,崇阳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快速查处一起网络侮辱他人案件,违法行为人程某某被依法处理,有力维护了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10月15日,崇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某网络主播多次在直播间内辱骂他人。经核查,该账号真实使用人为崇阳县居民程某某。其辱骂言语极为恶劣,相关内容被网友录屏后在短视频平台广泛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了网络传播秩序。

  掌握线索后,网安大队迅速开展调查工作,成功锁定程某某的身份信息及活动轨迹。10月16日11时许,民警依法将程某某口头传唤至崇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接受调查。

  经查实,程某某的行为并非偶发。今年9月15日21时许,她在与崇阳某网络主播进行直播间连麦时,公然辱骂一名网友;10月10日20时许,程某某又在自己的网络直播间内,对另一名网友实施言语辱骂。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程某某对其多次在直播间公然辱骂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崇阳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公然侮辱他人”的规定,已对程某某依法作出处理。

  “这起案件的快速查处,是我们维护网络空间秩序的明确态度。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哪怕隔着屏幕,侮辱他人的言行也会被依法追责。”崇阳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民警蔡洪明奕表示,“我们也提醒广大网民:网络言论有边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文明上网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

  警方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个人网络言行,坚决抵制网络暴力,携手共建清朗干净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