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通山县烟草专卖局依法对卷烟零售户朱某作出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行政处罚决定。该案系全市首起因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而被取消经营资格的案件。
据悉,朱某为谋取利益,分别于2025年5月和6月两次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在第一次已被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仍拒不改正,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甚至为明知是在校学生的购买者提供“送货上门”服务。朱某的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通山县烟草专卖局依法对其作出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处罚。
下一步,通山县烟草专卖局将继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售烟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坚决维护合法、有序的烟草市场环境。 (通讯员 龙昱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