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9”非法经营电子烟案2名主犯获刑
日期:08-27
近日,赤壁市烟草专卖局“4·19”非法经营电子烟案2名主犯获刑。
2024年3月,赤壁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进行市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人销售非国标调味电子烟。经烟草、公安工作人员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后,在赤壁市官塘驿镇张司边村四组现场查获电子烟烟弹3个、依托咪酯尿液检测试剂1盒、塑料量筒4个、水果调味香精15毫升、丙二醇100毫升,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2人。案发后,赤壁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部门迅速成立烟警联合专案组,前往湖南省岳阳市调查供货上线信息,最终查明被告人刘某某及刘某累计销售金额共计9万余元,非法获利3万余元。赤壁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某某、刘某分别判处一年二个月、一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下一步,赤壁市烟草专卖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深化跨部门执法协作,竭力维护更加规范有序的电子烟市场秩序。 (通讯员 吴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