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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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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查处一起冒名使用医保卡住院案

日期: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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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今日崇阳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庞赟)自己不购买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病住院后却借亲戚的医保卡,企图蒙混过关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近日,崇阳县医保局快速查处一起冒名使用医保卡住院案。

  汪某长期居住在深圳带孙子,没有购买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前不久,他因为眼睛不舒服需要做手术,为了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于是想到借用亲戚的医保卡蒙混过关,不料事情最终败露,被医护人员发现并举报到崇阳县医保局。

  崇阳县医保局迅速组织核查人员前往核实。经查,患者汪某因眼病住院,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医护人员通过对所用医保卡信息比对,发现汪某的外貌、年龄等与医保卡持有人有诸多不符之处,可能涉嫌冒名住院。医保工作人员询问汪某时,他言辞闪烁,以“年纪大不记得”为由,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工作人员迅速与医保卡持有人赵某某联系,询问有关情况,并赶往居住地核实,确认赵某某当前并未住院。同时,通过湖北省医保信息平台系统,查询持卡人赵某某近期就医记录、医保结算费用明细等,并没有发现其患有眼疾的佐证信息,进一步证实了汪某冒名使用赵某某医保卡住院行为。

  在相关证据面前,患者汪某最终承认借用亲戚赵某某医保卡冒名住院事实。原计划第二天进行眼病手术的,手术没做成,汪某还自掏腰包承担了一切住院费用。

  崇阳县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赵某某的行为,符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中“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定义,依据《条例》要进行“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之处罚。赵某某将本人医保卡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鉴于未造成医保基金损失,且本人虚心接受教育,态度较好,医保工作人员作出“立即改正,并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