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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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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香城都市报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6.76万元

日期: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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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读咸宁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王乐)8月5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咸宁市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5122件,同比下降2.4%,为近五年来首次下降,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6.76万元。

  今年以来,我市建立健全消费维权服务网络,加大基层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力度,依托智慧平台,构建“城区中心+社区站点+企业平台”三级维权网络,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权益守护站”,既推动企业自觉履行消费纠纷处置主责主业,又促进消费纠纷源头化解。全市已建成基层消费维权服务站220个,26家企业入驻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1136家企业入驻湖北315投诉和解平台,156家企业入驻ODR自行和解平台。

  同时,建立多元联动调解机制。通过整合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协会调解、社会调解、企业和解等调解力量于市消费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形成“超市化”调解服务体系。建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法院的诉调对接机制,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可在线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结果强制执行力。截至目前,通过人民调解机构化解消费纠纷1763件。

  为提升纠纷调处质效,创新推出“12315”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即:1站式登记、2小时分送、3小时回应、至少调解 1次、5个工作日内办结)。自“12315”快处机制运行以来,全市高效化解消费纠纷8732件,调解成功率跃居全省前列,投诉举报量同比显著下降,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在萌芽状态。

  此外,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单元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培育一批放心消费单元和放心消费聚集区。截至目前,被省市场监管局评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9家,全市已有700个放心消费承诺单位,221家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单位,15家市场主体被省消委会评为省级七天无理由退货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