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5-10-1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香城都市报

筑牢溶洞保护安全防线

日期:08-05
字号:
版面:第16版:今视点       上一篇    下一篇

  根据《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具有重大科学研究和观赏价值的岩溶等奇特地质景观,应当予以保护;被保护的地质遗迹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挖掘、买卖或以其他形式转让。

  一些地方还通过地方立法保护钟乳石资源。如《广西壮族自治区钟乳石资源保护条例》规定:钟乳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破坏、擅自开采或者非法经营;进入洞穴的旅游者和其他人员不得损坏钟乳石。《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规定,禁止损毁、窃取钟乳石等洞穴沉积物。

  近年来岩溶洞穴保护已经开始受到重视,一些破坏行为得到缓解,但溶洞保护还存在“家底不清”、开发保护边界不明等问题。

  “溶洞并非不能开发利用,但是要科学合理。”业内专家表示,洞穴旅游、洞穴餐饮、洞穴藏酒等商业活动是目前洞穴开发的主要形式。但是,洞穴开发项目没有专门的环评手续,项目能否审批,各地标准不一。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张建平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应尽快摸清溶洞“家底”。对于不在地质公园范围内的溶洞,应该由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管理,组织专业队伍对溶洞资源的分布及现状进行系统调查,采取分类管理保护措施。对不适合人类进入的溶洞,可予以封闭;有旅游价值的溶洞,可在做好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开发,在开发中进行保护。

  张远海等专家认为,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溶洞的生物多样性、水文系统、生态系统等方面的保护工作。同时,还应建立预防性司法制度,对易被破坏、价值较高的溶洞建立监测点和警示点,并通过科普等方式提升公众自觉保护溶洞的意识。

  专家提醒,公众应提高溶洞保护意识,提倡科学探洞,杜绝倾倒垃圾、破坏溶洞、私挖盗采钟乳石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