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写“她们”,不能只写“她们”。她们以法为剑,守护公序良俗;以理为舟,摆渡人间冷暖。审判台上,她们用严谨的法理剖析案件本质;调解室里,她们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化解矛盾纠葛。既有抽丝剥茧的理性锋芒,亦怀春风化雨的司法温度。
在法与情的交织中,她们以柔肩担起千钧正义,用智慧平衡万家灯火。面对繁重案件始终秉持初心,身处复杂舆情坚持独立判断。她们是新时代法治进程的见证者,更是推动性别平等、传递法治温暖的践行者。在“三八”妇女节这个特殊的日子,让我们一同聆听咸宁法院女法官的故事,感受她们的力量。
秉承正义
她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
市中级法院行政庭庭长叶丽
要写“她”,不能只写“她”。要写她手持法槌,守护正义;要写她低眸伏案,抽丝剥茧;要写她明察秋毫,初心不改;要写她无私付出,默默坚守……
她叫叶丽,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系毕业的她,2001年入职,从咸安区法院到市中院,她的每一步都走得坚定而有力。
2019年,叶丽参与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法官工作室的建设。她积极创新,迅速起草了一系列制度规定,从工作方案到案件分流标准,从特邀调解组织管理办法到简案快审流程指引,这些制度为诉调解对接工作的高效运转奠定了坚实基础。2019年至2022年,通过法官工作室分流案件4430件,调解成功1451件。
2023年,叶丽任市中院行政庭庭长,她始终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2024年,她积极推动法院联合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府院联动三项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重大行政行为事前研判机制、重大行政案件协调化解机制、行政执法司法同堂培训机制的运转程序。促进市县两级政府、法院更好履行在预防、化解重大行政争议中的职能作用,共同推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联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实现全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2024年, 全市基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其中“一把手”出庭应诉率92.4%,全省第一,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为60.69%。她充分发挥调解和解作用,创新推动成立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在市县两级成立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7个,实现入驻市县两级人民调解中心全覆盖。
她办理的一起案件庭审获评全省优秀庭审,一篇论文获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优秀奖,一篇论文获评全省法院第三十四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她自己也先后被评为咸宁最美女法官、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她曾任职的法官工作室荣获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女法官的担当与风采。
细腻坚韧
她以司法之力守护创新火种
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沈娟
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腻与坚韧,在知识产权保护的疆域中开辟出一片公平与创新的沃土,她叫沈娟,是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性强、技术门槛高,对法官的法律素养和综合能力提出极高要求。2021年,当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的重任落在她肩头时,面对这一挑战,她迎难而上。从自学《商标法》《著作权法》起步,她利用业余时间钻研案例、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的专项培训,短短三年间,结案率从89.88%跃升至100%,案件质效稳居全省前列。
2022年,她审理的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首次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对恶意侵权行为重拳打击。该案成功入选全省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沈娟本人也获评2024年度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2021年,市中院与检察院、公安、知识产权局等五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她起草《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试行)》并指导通城县法院作出咸宁市第一份行政调解司法确认裁定书。典型案例的突破印证了联动机制的成效:湖北某饮品公司发现饮品外观设计专利被侵权后,她迅速组织团队与市场监管局联动,仅用40天便完成调查、调解、司法确认全流程,创下“当日立案、当日裁定”的司法速度。这一咸宁首例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90%的时间成本,更实现了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无缝衔接”,成为全省纠纷化解的示范样本。
从巡回审判到进企业宣讲,她用脚步丈量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坚实路径。她走进咸宁高新区、市工商联,为200余名企业高管解读法律难点;积极撰写《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精选十大案例以案释法;培训调解员、策划“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活动,让“尊重创新、保护创造”的理念深入人心。
作为咸宁市、岳阳市、九江市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联动工作专班成员,她连续三年参与策划组织开展3次跨域协同保护活动。
从湖北法官论坛征文奖项,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征文优秀奖,再到“巾帼建功标兵”,每一项荣誉都是对沈娟工作的高度认可。
“卫”爱前行
她灼灼其华初心不改
咸安区法院马桥法庭庭长陈卫华
她叫陈卫华,199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入职至今,现任咸安区人民法院马桥法庭庭长。她先后被市中院评为“调解能手”,荣膺“咸宁市巾帼建功标兵”。在她的带领下,马桥法庭荣获“全国保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和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先进法庭”等荣誉称号。
2022年3月,咸安区法院将毗邻城区的马桥法庭转型为家事少年审判专业法庭,负责审理咸安城区内婚姻、抚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和全区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并选派她担任庭长。
家事纠纷往往剪不断、理还乱,审理此类案件,不仅需要法官具备极强的专业素养,同时还得有社会学、心理学知识,陈卫华凭着多年的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经验,在工作中着力融合人情与法理,最大限度地修复情感裂痕,化解家庭矛盾。
小美和小郑是典型的90后夫妻,婚后育有三个孩子,与公婆共同生活。因育儿理念分歧小美与公婆发生矛盾,而小郑却始终选择回避。长期压抑的委屈让这段婚姻亮起红灯,小美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马桥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陈卫华发现关键矛盾并非夫妻感情问题,而是家庭角色失衡,于是单独“约谈”小郑。在陈卫华的耐心调解下,小郑终于“开悟”。小美也表示愿意再给小郑一次机会,自愿撤回起诉。
在担任马桥法庭庭长期间,陈卫华始终将温情审判、柔性司法贯穿于涉未成年人案件全程,成为迷途少年的灯塔,照亮他们回归的路程。
为更好践行“家和少安”宗旨,陈卫华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与市区两级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共建联防机制,心理咨询师协会定期派员到庭提供心理疏导服务,金牌调解员丁明明专职驻庭,为家事纠纷化解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持。此外,在重要时间节点,陈卫华还积极组织全庭干警积极开展“社区宣讲”“法治课堂”“乡村夜话”“模拟法庭”等普法活动,不断引导和增强妇女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
“家少”审判不仅需要有温度,还需要有情怀,陈卫华“用爱守护家与少年”的初心不改。
专注敬业
她勇于挑战疑难复杂案件
赤壁市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陈丹
她扎根岗位默默耕耘,凭着过硬的业务能力,多次荣获赤壁市人民法院“先进个人”称号,并被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她叫陈丹,赤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员额法官。
刚入职时她从事书记员工作,在这个岗位上,她潜心磨炼,不仅练就了扎实过硬的业务能力,更培育出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在参与多起重大案件的庭审记录工作时,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况和高强度的工作压力,她始终保持高度的专注和敬业精神,凭借出色的专业素养,圆满完成了记录任务,为案件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持。
2019年,她晋升为法官助理,更深入地参与到案件审理的工作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她协助法官办理四起涉黑涉恶案件。她勇于挑战疑难复杂案件,积极参与调查、分析和研讨并主动撰写裁判文书。
她的艰辛付出和出色的专业能力,赢得了组织的认可。2024年,她成为一名刑事审判员额法官。履职不久,担任赤壁法院首例黑社会性质保护伞案件的承办法官。面对堆积如山的卷宗和繁杂冗长的证据链条,她始终保持沉着冷静,抽丝剥茧,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公正裁决的细微疑点。
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时,她不仅关注案件本身,还深入了解被告人的成长背景、家庭环境以及走上犯罪道路的深层原因,积极与参与案件审理的人民陪审员密切沟通协作,为其量身定制了一套个性化的帮扶方案。在她的努力下,这名未成年人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踏上了回归正途的道路。
在办案之余,她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多次院里开展的法治进校园活动,化身“法宣姐姐”,用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为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为未成年人打开了法律知识的大门。
柔情司法
她心里时刻装着群众
嘉鱼县法院鱼岳法庭庭长洪锦
“司法要有温度,心里要时刻装着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她叫洪锦,嘉鱼县法院鱼岳人民法庭庭长。
她是一位用智慧与温情诠释法律的优秀女性,每一起案件在她眼中都不是简单的卷宗,而是关乎当事人切身利益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大事。
在一起争议极大的交通事故案件中,涉及事故责任划分,当事人双方各执一词,矛盾激烈。这起案件的判决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经济利益,更关乎法律的公信力。洪锦仔细研究每一份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了理清案件的关键事实,她多次走访和调取证据。在法庭上,她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审判经验,有条不紊地组织庭审,引导双方当事人充分陈述观点,质证辩论。最终,她认定的事实依据充分、合理公正,让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组织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她的严谨负责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除了严谨的法律素养,洪锦更有着一颗温暖细腻的心。洪锦常说,法律不应是冰冷生硬的条文,而应成为连接人心、促进社会和谐的坚固桥梁。
在忙碌的审判工作之余,她化身为普法使者,深入社区、校园普法活动中。用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语言讲解法律知识,让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变得亲切可感,有效提高了公众的法治意识。在她看来,每一次耐心细致的解答,都是对公平正义的一次有力传播,也是为社会和谐贡献的一份珍贵力量。
面对每一位当事人,她耐心倾听、细致解答,努力消除他们的疑虑与不安,用真诚的态度和专业的素养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由衷的尊重。她始终保持着谦逊和低调,把每一次的认可都当作是对自己的鞭策,激励自己在司法道路上不断前行。
她是女法官,也是妻子和母亲。生活中难免遇到家庭与工作的矛盾,但她始终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在忙碌的工作之余,她抽出时间陪伴家人。她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责任与担当的含义,成为了家人眼中的骄傲,也为身边的同事树立了榜样。
她用坚定的信念、专业的素养、温暖的关怀和无私的奉献,书写着属于自己的法治华章。
定分止争
她用温情为群众排忧解难
通城县法院城关法庭法官肖琴
2018年,肖琴通过招录入职通城县法院,先后在执行局、沙堆法庭、城关法庭等部门历练,从书记员、法官助理再到法官,她一步一个脚印走了7年。她用心用情办理每一件案子,用法律的温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定分止争。
2024年4月入额后,肖琴被分配到城关法庭专职审理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交通事故案件类型虽然大多一致,但案件数量多,赔偿金额争议大,调解难度高,对于刚入额的她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
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她总是耐心倾听,用女性特有的细腻和温情去化解矛盾。她深知每个交通事故案件的背后都是一个个鲜活的家庭,每一次判决都关乎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她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努力寻找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力求案结事了。自办案以来,肖琴受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追偿权纠纷、代位求偿权纠纷等案件共计 211件,结案201件,结案率为95.26%。
在办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原告韩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至被告周某所在建筑公司道路施工路段时,由于该公司未按规定设置路障及做好安全措施导致韩某不慎驾车摔倒受伤,经交警大队认定,韩某负主要责任,周某负次要责任。原告韩某受伤后被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肖琴仔细研判案情,组织双方调解,被告公司声称是韩某未注意安全才造成事故发生,应由韩某承担全部责任,不愿承担赔偿费用。韩某却认为该由被告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面对争执不下的两人,肖琴耐心地对双方开展“背对背”调解,一方面对韩某情绪进行安慰,引导其结合伤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提出合理的赔偿金额,让其有正确的心理预期。另一方面积极与被告公司负责人交流,告知其在案件中所应承担的事故责任及不承担责任的法律后果,并展示了相关类似案件及法律依据。
在肖琴的耐心劝说下,双方心结解除,最终达成了调解,被告公司当日履行了赔偿款,实现案结事了。
自学方言
她被群众当成“本地闺女”
崇阳县法院沙坪法庭负责人邓清清
办案时,她操着一口地道的崇阳方言,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耐心解答当事人的疑问。谁也想不到,这位被群众当成“本地闺女”的女法官,其实是个外地人。她叫邓清清,崇阳县法院沙坪人民法庭负责人。
8年前,邓清清刚考入崇阳县法院工作,语言不通是她做好群众工作的最大障碍。为了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她开始学习当地方言。从简单的问候语到复杂的法律术语,她一点一滴地积累,如今已能流利地用方言与当事人交流。她说:“语言是沟通的桥梁,只有走进群众心里,才能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邓清清每天要面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她总是以女性特有的耐心和细腻,倾听当事人的诉求。曾经有位妇女向她倾诉婚姻中的委屈,她细心询问劝导了一上午;也曾为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她连续一周拨打电话耐心劝解。她说:“每个案件背后都是一个家庭,都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024年,邓清清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抚养费纠纷案。原告是一名大学生,13岁起就靠勤工俭学维持生计,考入大学后,因课程增多、时间和精力有限而无法继续勤工俭学。然而其父亲固执认为“读书无用”,不愿意支付原告大学教育费用。按照《民法典》规定,子女成年后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并非父母的法定义务。法理与情理的冲突让她彻夜难眠,但她没有放弃,多方奔走协调,最终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虽然法律无法满足当事人的诉求,但邓清清通过其他途径帮助他解决了部分困难。她说:“作为一名法官,我不仅要依法办案,还要尽力为当事人找到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32岁的邓清清在工作之余还要照顾好孩子。小儿子不到两岁,由于身体免疫力较差,每晚都要起夜喝牛奶。为此她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即便如此,她依然保持着饱满的工作热情。她说:“作为法官,要对得起胸前的法徽;作为母亲,要给孩子做好榜样。”
在邓清清看来,法官既要维护司法公正,也要传递司法温度。她的坚韧和柔情不仅体现她对案件的执着处理上,更体现在她对生活的态度上。作为一名母亲,她在家庭与工作之间找到了平衡。作为一名法官,她在法理与情理之间找到了契合点,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新时代女法官的担当与情怀。
巧解心结
她在办案中传递司法温情
通山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晏珊
入职12年,先后在通山县法院执行局、洪港法庭、南林法庭、民庭工作。她以扎实过硬的业务水平,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先后荣获“咸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现突出个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2023年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她叫晏珊,通山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
一起代位继承权纠纷案件,原告是年仅8岁的小女孩,在父亲因病去世后,便由妈妈独自抚养。被告是小女孩年迈的奶奶,因爷爷意外去世,奶奶获得了一笔赔偿款。女孩的母亲担心奶奶会偏心对待,赔偿款不留给女孩,便以女孩监护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配赔偿款。晏珊明白,单纯下判并不难,难的是如何为这个本就不幸的家庭“缝补”亲情裂痕。她积极联系当地村委会与妇联,了解案件背后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又联合当地村干部分头做调解工作,打消双方顾虑,化解双方心结。最终,小女孩的奶奶分配部分款项给小孙女用于生活所需,小女孩的母亲也承诺会常带孩子回家探望老人。案子撤诉了,婆媳心结解开了,亲情也在延续。
一起破产案件晏姗至今难忘。该案债权人多,申报债权金额高,资产处置难,还有巨额税收,债权人四处信访等诸多难题。为了啃下这块“硬骨头”,在3个月的时间里,晏珊夜以继日,一遍遍地列出问题清单向市中院法官请示报告,一次次地与案件相关人员沟通协调,一回回地实地上门走访。最终,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该案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高票通过,历时5年的破产案件得以顺利终结。
在担任法庭庭长期间,晏珊大力推进“三进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确保做到辖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同时,严格落实“五天四夜”驻庭制度,“庭室站点”实质化运行,与村民的“周三之约”无一次缺席。工作之余,“法治夜校”被她开展得有声有色,有案子就巡回审判,以案说法,没有案子就结合民生实事,宣传典型案例。2023年3月29日,晏珊在南林石门村主讲的“法治夜校”活动被中央社会与法频道《热线12》专题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