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傅辉 通讯员 赵贻发
记者从赤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4年12月9日、10日,该局先后收到两起投诉举报书,该局通过平台数据查询,认定这两起投诉举报人的投诉行为为恶意投诉,决定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决定终止调解;举报事项已按流程转办。
■对两起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的依法处置
赤壁市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12月9日共收到李刚关于百联购物广场等8家经营户16件投诉举报书,投诉举报书涉及内容有预包装食品执行标准问题9件、日用品执行标准、条码问题6件、虚假宣传1件。该局通过平台数据查询,李刚在全国12345平台开通以来共投诉37件、举报44件。
赤壁市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12月10日共收到雷伊关于天骄华庭购物广场等4家经营户8件投诉举报书,投诉举报书涉及内容有预包装食品执行标准问题4件、日用品执行标准问题4件。该局通过平台数据查询,雷伊在全国12345平台开通以来共投诉82件、举报84件。
这两期投诉举报人的行为,符合《依法处置恶意投诉举报行为实施办法》(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联合制订)中对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的界定,有(一)、(二)、(四)、(五)、(九)、(十一)项所指的情形:
(一)购买、使用商品的数量或者接受服务的次数明显超出合理生活消费数量或次数的;(二)明知或应知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仍然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要求赔偿的;(四)短时间内向同一经营者或同行业经营者反复购买相同或相似的商品,并以相同或相似商品为标的物分别提起投诉举报要求赔偿,投诉举报内容及诉求呈现格式化、专业化特点的;(五)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未损害投诉举报人人身、财产合法权益,仅以商品或者服务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宣传材料等存在不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且不会对其造成误导的瑕疵为由进行投诉举报要求赔偿或奖励的;(九)投诉举报人在12315、12345平台、诉求处理单位的投诉举报数量,或者向司法行政部门、人民法院提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量明显超出普通消费者频次、范畴的或投诉举报内容请求呈格式化特点;(十一)其他符合以牟利为目的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等恶意投诉举报特征的行为。
为此,赤壁市市场监管局认定该投诉举报人的投诉行为为恶意投诉,决定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决定终止调解;举报事项已按流程转办调查。
■我市对恶意投诉举报行为处置有《办法》
2024年11月28日,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咸宁市公安局、咸宁市司法局、咸宁市信访局、咸宁市政数局七部门联合发文出台《依法处置恶意投诉举报行为实施办法》(下简称《实施办法》),旨在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建立恶意索赔处置工作机制,打击以投诉举报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维护良好营商环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创建放心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实施办法》要求对恶意投诉举报行为进行日常监测,发现突出问题,积极开展预警,及时沟通协调;对经营主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规范经营行为,降低经营者在广告宣传、标识标签、食品安全等领域违法行为发生率,推动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意识;遏制敲诈勒索、诈骗等滥用投诉举报权破坏营商环境的不良行为;倡导诚信经营、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推动全市社会经济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
《实施办法》对恶意投诉举报行为进行了界定。恶意投诉举报,是指借消费维权、提供违法线索为名,以牟利为主要目的,滥用投诉举报、信访、复议、诉讼、检举等权利,干扰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和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损害经营者合法权益,滥用行政、司法资源的行为。判断恶意投诉举报,应从投诉举报人职业身份,投诉举报目的、手段、组织方式、理由、数量等方面综合考虑、判断和甄别。投诉举报人存在《实施办法》列举的11种行为,结合个案具体情况,可以认定为恶意投诉举报。
《实施办法》明确了对恶意投诉举报的处置办法。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恶意投诉举报的,依法做不予受理、中止调解、依法核查、及时告知、奖励把关、审慎处罚、行政衔接、建立恶意投诉举报异常名录、信息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