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市今年共开展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40余次,检查宾馆、酒店等经营单位200余家,检查社区(小区)50余个,有力打击了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维护了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意识形态安全。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广播电视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始终站在国家安全、信息安全、文化安全的政治高度狠抓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为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展现广电作为。
提高站位抓整治。该局认真贯彻《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和国家广电总局新修订的11号令、60号令等精神,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播出是广播电视工作的底线、红线和生命线的意识。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抽调相关科室、二级单位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大力推进我市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地。二是细化整治措施。制定《2024年度咸宁市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和《咸宁市2024年度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迅速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打击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热潮。三是召开联席会议。不断健全和完善境外电视传播秩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2024年度咸宁市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市直各成员单位和咸安区相关办事处参加,形成了强大的全市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合力。
组织督查抓整治。该局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并重,严厉打击与教育疏导并举,以整治宾馆、酒店等经营单位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为重点,以创建无“小耳朵”社区为目标,全面深入开展我市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规范了我市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一是进行日常巡查。结合平安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等活动,紧盯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开展日常监管检查,确保广播电视市场规范有序。二是开展集中整治。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湖北广电网络咸宁分公司等部门对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在一线查找、方法在一线掌握、整治在一线完成,确保全市境外电视传播安全。三是实施市县联动。进一步压紧压实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明确目标任务,集中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切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全市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格局。
强化宣传抓整治。该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在严格打击违法安装境外电视传播秩序行为的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一是持续净化整治环境。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是落实广电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要筑牢守好广电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创新整治工作方式方法,驰而不息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开展多场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进企业、进社区(小区)、进学校6场次,现场发放相关法规、宣传册600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24块,加强了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宣传。三是深入一线发动群众。支持各街道、社区(小区)发动群众主动融入、积极参与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市民有关知识知晓率有效提升、遵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有效维护了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传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