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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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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一堂法治课,开启“法治+心理”护“未”新模式

日期: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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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读咸宁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梁宁)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近期,咸宁市检察院围绕“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等校园热点话题,结合案件办理中出现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有针对性地前往不同学校进行定制化法治授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0月30日下午,咸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干警黄阳锦与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心理健康中心吴钊钰老师一同为该校的600余名学生带来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法治课,开启了“法治+心理 ”的护“未”新模式。

  本次法治课采用一课双讲模式,两位来自不同专业领域的“老师”通过视频展示、理论宣讲、课堂互动等方式,为学生深度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六大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之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重点宣讲了“两法”中关于保护未成年自身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内容。

  在本次授课前,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法治副校长周帮扬专门调研该校学生近期较易出现的一些不良行为,与学校沟通商讨解决措施,并联合该校心理健康中心在本次法治课堂设置了杜绝“语言欺凌”这一内容,以引导学生远离语言暴力,拥抱美好生活。

  “检察干警、心理老师分别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去引导学生去了解语言欺凌的危害以及如何防止语言暴力的产生,简单实用,课堂效果十分不错!希望这种有针对性的法治课堂可以多设置一点”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政教处主任刘娟说。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一句六月寒。今天的学习不仅让我明白了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让我知晓了语言的力量,我要从我自身做起,坚决不做言语施暴者,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学生说。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职责所在,今年以来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上下两级院共开展了150余场次法治进校园活动,下一步咸宁市检察院将结合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职能,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做细做实青少年的法治宣传工作,让法治之光点亮未成年的成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