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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香城都市报

依法推动涉企“挂案”清理 助力企业轻装前行

日期: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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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划重点       上一篇    下一篇

  2019年至2021年,通城县一家热力公司向刘某某购买煤炭,因刘某某是个体工商户,无法开具销售煤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刘某某遂联系潘某,由潘某控制的福建某建设工程公司为热力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间,热力公司支付的煤炭运输费用,刘某某也折算成煤炭的价格,由潘某控制的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热力公司均在税务机关进行了抵扣。

  2022年7月,侦查机关对热力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立案侦查。

  今年4月,通城县检察院在开展“检察护企”专项工作中,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发现,侦查机关对热力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后,存在立而不侦情形。查询得知,热力公司仍在营业,该案立案近两年,属于涉企“挂案”状态。

  通城县检察院经与侦查机关沟通,应邀派员介入侦查,全面引导侦查机关查明案件事实。调查显示,热力公司与刘某某之间存在真实的煤炭交易。税务部门核查认为,该热力公司在有实际经营行为的情况下,是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综合上下游全案情况,通城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热力公司购买煤炭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部分,有真实交易,其主观上不具有骗取税款的目的,不构成犯罪;刘某某将煤炭运输费用折算成煤炭价格的部分可认定为虚开行为,但该部分抵扣税款造成税损的金额难以剥离,且数额较小,不宜认为构成犯罪。随后检察机关依法监督侦查机关撤销案件,最大限度降低“挂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通讯员 冯宵)

  检察官说案:

  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察机关及时发现涉企“挂案”线索,对存在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的案件,全面引导侦查取证,在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固定证据后,对于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主动监督撤案,依法推动涉企“挂案”清理,为企业发展“松绑”“解绊”,助力企业甩掉包袱轻装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