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吴菲)10月8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二批民生领域“铁拳”行动8起典型案例,其中,嘉鱼县中医医院销售劣药的行为被罚款13万元。
7月3日,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咸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样品名称:炒僵蚕,批号:230602,生产单位:湖南省南国药都中药饮品有限公司,供样单位:嘉鱼县中医医院,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执法人员向嘉鱼县中医医院送达了该《检验报告》并对嘉鱼县中医医院进行了现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抽检不合格批次炒僵蚕(批号:230602)1.5Kg。8月23日,嘉鱼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嘉鱼县中医医院销售劣药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产品,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
1月9日,咸宁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的《投诉举报线索转办函》后,执法人员立即对咸宁楚丰大药房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自2022年7月28日开业以来,未从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1407盒,货值金额共计34000.00元。5月14日,咸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咸宁楚丰大药房未从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我市市场监管部门还查处了咸宁市蓝萍艺术培训有限责任公司九重锦分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湖北法林兰卡木业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不合格的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案、万某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咸宁市福源关东饼业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咸安区辰辰百货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动剃须刀案,以及崇阳县金顺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香山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案。
据了解,今年市市场监管系统根据2024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方案部署要求,以“护民生”为中心,突出“保安全”和“反欺诈”两个主题,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舆论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侵权假冒、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违法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