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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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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寻衅滋事罪法律适用同堂培训

日期: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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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划重点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庞赟 赵忠志 特约记者 李蔓)昨日上午,我市开展寻衅滋事罪法律适用同堂培训,来自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各县市区公安、检察有关同志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由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主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针对日常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办案人员对寻衅滋事罪犯罪构成认识不足、对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把握不准等问题,从办案实践和理论探讨两个层面开展研讨交流,研究解决对策,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在办案实践探讨单元,来自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咸安区人民检察院的4名一线办案人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从咸宁寻衅滋事案件办理整体情况、基层公安机关办理寻衅滋事案的困境、寻衅滋事类案件在刑事审判中存在的问题、特殊的寻衅滋事案件办理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研讨。

  在法律适用研讨单元,来自崇阳县人民检察院、通山县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重点围绕寻衅滋事罪侵害的法益等几个方面开展理论探讨。

  研讨之后,省检察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专家等进行点评。

  “同堂培训这种形式很好,公检法几家坐到一起,聚焦于寻衅滋事类案件办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这个‘小切口’,从案件办理现状和法律适用难点两个层面进行研究探讨,达成一致共识,形成办案标准,最终推动这类案件办理质效的不断提升。这种研讨研究的是‘真’课题,解决的是‘真’问题,取得的是‘真’效果。”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赵俊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