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程定飞 孙雨濛)近日,赤壁法院神山法庭成功调解一件网络购物纠纷,不仅支持消费者与商家在正当行使权利的前提下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而且使买卖双方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2024年2月,成某通过某网络购物平台在某店铺下单购买了三件车垫,花费118元。到货后,成某因车垫尺寸不合适与店主协商售后,店主提出退货退款的售后方案,成某同意后又因春节期间快递停运而单方面撤回退货退款申请,并在平台介入下申请仅退款成功,获得退款30元。
此后,成某再次在平台介入下申请仅退款成功,获得退款30元。于是,店主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对成某及其亲属进行长期骚扰辱骂。同年5月,成某第五次通过平台进行售后,并申请退货退款成功,获得退款58元,间接导致店主被平台扣罚保证金300元。店主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成某赔偿其经济损失。在审理过程中,成某向法院提出反诉,请求判令店主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本案既涉及到消费者正当权利的主张,又涉及到商家合法权益的保护,且案涉双方的做法均有其合理与不合理之处,考虑到直接做出判决未必能够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为了真正将双方之间的矛盾化解,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承办法官先后与原告及其代理人、被告沟通,向其释法说理,解释消费者主张正当权益的合法性、商家维权的不易等。
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沟通,成某明白了自己多次反复售后的行为扰乱了交易秩序,且“仅退款”仍正常使用货物有违交易公平,在客观上给店主带来了不便与损失,便主动提出愿意赔偿店主。店主经过承办法官的悉心解释,也意识到了自己对成某及其亲属进行长期骚扰辱骂的行为是错误的,消费者有权利正常对商品及其服务作出评价或申请售后,店主不应采取不合理手段妨碍其行使正当权利。
最终,成某主动提出赔偿店主损失1000元,店主也主动提出愿意向成某赔礼道歉,双方当庭履行该调解协议,彼此之间的矛盾成功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