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审计税务联合追回税款71万余元
日期:07-01
本报讯(记者 葛建伟 通讯员 陈瑾)6月26日,记者从咸安区审计局获悉,该局在审计工作中,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认真履职,“火眼金睛”,发现偷逃税及时联系市税务局咸安分局,为国家追回税款及滞纳金71万余元。
原来,该局是在对咸安区某校原校长任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该校校园超市承包商以收据结算销售收入、违规指定个人账户收取公款。面对该局审计人员的询问,该承包商称,因学校没有提供房产租赁合同,无法领取发票,所以采取部分收入开具收据结算。对此,该局要求该校按规定向承包商索取增值税发票,督促纳税义务,并及时联系了市税务局咸安分局进行处理。
市税务局咸安分局在接到该局通知后,立即赶到对该企业进行税务稽查征收工作,成功追缴2023年欠缴税款及滞纳金71万余元,补征2023年应税收入930.63万元。市税务局咸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说:“感谢咸安审计局的配合支持,及时揭露企业的偷逃税行为,填补了咸安税收征管的漏洞,为国家挽回了税收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