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庆)端午节前夕,通山县法院执行局干警跨越1297公里,奔赴北京市通州区,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拿到执行案款后,握着执行干警的手久久不放……
据了解,原告陈某诉被告黄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通山法院主持调解后,黄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过程中,黄某妻子方某自愿为黄某的债务承担担保还款责任,并出具了《执行担保书》。
后二人再次未按期还款,根据有关规定,裁定追加方某为被执行人。
经通山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暂未发现被执行人黄某、方某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在依法将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后,本案执行程序终结。
2024年4月,申请执行人陈某打听到了被执行人在北京的具体行踪,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执行干警立即在系统上申请了司法拘留的异地执行措施。
5月26日,申请通过后,执行干警迅速前往北京。到达当天,来不及休息,便马不停蹄地赶往被执行人家中,在通州区人民法院的大力配合下,将被执行人方某带到该院执行局。
方某对通山法院执行干警出现在北京感到很诧异说道:“我以为躲到一千公里以外就没事了,没想到还是被你们找到了。”
执行干警告诫方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消极对抗执行,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方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场通过微信将执行案款12万元转给了申请执行人陈某,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感谢法官为了我这点小事,奔波一千多公里。”申请执行人陈某连连向执行法官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