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林业开出2024年首例违法“免罚单”
日期:06-03
本报讯(记者 葛建伟 通讯员 潘婷)5月28日,记者从咸安区林业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针对某企业轻微违法行为等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开出了2024年首例违法“免罚单”。
据悉,今年3月1日,咸宁某园艺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某购物平台以10元价格出售桂花苗木一株。3月13日,咸安区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接到案件举报后立即进行调查。经查,咸宁某园艺有限公司在某购物平台以10元价格出售桂花苗木一株的行为涉嫌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
在案件调查中,该局执法人员通过普及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咸宁某园艺有限公司深刻认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对此,该局执法人员秉承着优化咸安营商环境,为企业做好服务的工作宗旨,及时为咸宁某园艺有限公司补办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相关规定,咸宁某园艺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的违法行为,但鉴于咸宁某园艺有限公司属于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涉案苗木价值较低且无证苗木流入市场数量不多,未破坏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危害后果轻微,已积极改正,及时补办了林草种子经营许可证。为此,5月10日,该局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咸宁某园艺有限公司开出了不予以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