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方强 赵振冮)一季度,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三聚焦三落实”,扎实有效抓好生态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实现环境信访件100%办结。
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紧盯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以“双随机”执法监管为基础,以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环境执法行动为抓手,主动解决好群众身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将可能引发生态环境信访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消除在萌芽状态。一季度,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41人次,走访群众218人次,发现环境问题隐患129条,全部按照边查边改要求已完成整改。
该局深入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施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信访投诉举报渠道,健全环境信访办理工作机制,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严格按照《咸宁市生态环境局信访工作办理流程》规定实施分类办理,建立信访案件办理清单,强化信访案件办理跟踪调度,实行信访案件办理闭环销号管理,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推动信访问题“案结事了”,信访群众“事心双解”,用真情沟通打动群众 ,防止和减少“初转重”“信转访”“网转访”。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324件,已办结324件。
该局充分利用“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进行全程信息化管理,积极推行“线上抽查+线下核查”协同配合模式,每月对信访案件开展网络抽查,每月开展现场核查并适时开展电话回访,对应受理未受理的;对受理后办理结果群众不满意的,及时进行情况核实,对办理不到位的纳入负面清单,及时纠正并督促、指导按要求完成办理;对已依法按要求办结但群众不理解的,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2023年以来,共通过管理平台开展网络抽查60余次,一季度,咸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现场核查21次,电话回访50余次,对现场核实不实抽查不通过的信访问题,均已督促属地分局重新完成办理,群众满意率大幅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