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葛利利 通讯员陈莎莎 曹充)4月14日,一只果子狸“误闯”咸安闹市区。好在,咸安警民联手,成功将果子狸送归山林。
14日上午10时许,刘师傅驾驶出租车在永安大道省煤机红绿灯处等待通行时,发现一只长得像狐狸的小动物正在马路中间。当时由于车流量太大,小动物有些受惊,蜷缩一团。担心小动物被车辆撞倒,刘师傅赶紧下车,将小动物抱上车,并随后开车将小动物送至咸宁北站综合执法站。
咸宁北站综合执法站随后通知咸安公安分局官埠桥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通过和咸安区野生动物保护站联系确认,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果子狸,可于野外放生处理。民警随即将果子狸带至官埠桥镇某山林中放生。
民警提醒: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受伤、病弱、饥饿、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或报警,由专业人员来进行必要的救护。拒绝购买、饲养、捕杀野生动物,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