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戴轶民 通讯员李佳玫 杨晗) 近日,通城县公安局大坪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收缴狩猎工具若干,抓获嫌疑人4名,当场查获华东环颈雉11只。
当日24时许,大坪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在大坪乡大坪村四组黄精基地附近停有一辆汽车,地里有人使用强光手电在四处照射,行迹十分可疑。巡逻民警立即对车内人员进行盘查,随后在该车后座内查获装有疑似野鸡(11只)的编织袋。经现场初步询问,嫌疑人葛某超承认编织袋内的野生动物是刚猎捕到的。因葛某超、葛某行2人涉嫌非法狩猎,民警将他们传唤至办案区进行进一步调查,并对查获的野鸡依法进行扣押。
此时,基地里的两名嫌疑人发现民警到场后,从另一侧仓皇逃走。次日,汪某军、周某桩2人到大坪派出所主动投案。经过鉴定,11只疑似野鸡的动物为华东环颈雉,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行列。
原来,塘湖镇村民葛某行、葛某超、周某桩、汪某军4人为享受狩猎的快感,相约带上自家猎犬外出狩猎。14日23时许,他们准备好强光手电、抄网、猎犬后,驾车前往大坪村四组黄精基地附近,葛某超、周某桩带着猎犬在田地里抓捕猎物,其余人员则在车内等待。中途葛某超返回车内等待,汪某军则前往地里与周某桩捕猎,直至被民警发现。
经依法侦查后,目前嫌疑人葛某超、葛某行、周某桩、汪某军4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