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思源 通讯员 杨晗 卢光明)3月4日,通城县城关初中七(10)班学生葛志明收到一份来自“警察叔叔”特殊的礼物——荣誉证书和学习用品,以表彰他见义勇为的行为。
事情还得从除夕(2月9日)那天说起,当天晚上10时许,在通城县隽水镇九宫车站附近,一男子正在殴打一名女性,在附近玩耍的葛志明同学看到情况后立马上前劝阻制止,但酒劲上头的男子认为葛志明同学不该多管闲事,遂将目标转移到他身上,将他推倒在地并殴打。见情况不对劲,葛志明逃到朋友家店铺门口,但该男子仍不依不饶追过来继续殴打。
后来群众报警,通城县公安局隽水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立即对男子打人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了解,打人男子系潘某,当天晚上喝了酒,因家庭琐事殴打妻子吴某。随后,违法行为人潘某因酒后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当时我非常愤怒,我觉得作为一个男人不应该出手打女人,老师和学校也教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去制止,以后遇到这样的情况,我还会挺身而出。”葛志明回忆起当时的情形,表示自己只是做了一件应该要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