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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香城都市报

心系消费者 汗洒维权路

日期: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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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1版:放心消费咸宁行       上一篇    下一篇

  杨海从事消费维权工作10多年来,恪尽职守,无怨无悔,心系消费者,汗洒维权路,甘为消费维权写春秋,得到了上级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被当地老百姓亲切地称为消费者的“娘家人”。

  ■当好“保护人” 秉公执法为群众

  2020年1月26日,正在值班的杨海,接到消费者打来电话举报在疫情严峻时期有哄抬物价的问题,他立即向局领导报告,并和价竞股2名工作人员立即赶到消费者投诉的某超市展开调查,经查当日该超市销售价格在进价基础上加价率均达到53.5%至64%,其行为违反了《价格法》有关规定,最终该局对该超市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有力守护了疫情期间消费安全,维护了市场秩序。该案被市市场监管局列入典型案例。

  2022年12月初,通城防疫放开后,市场上出现了抢购防控药品现象。2022年12月12日上午,杨海接到市民李先生投诉举报称在某药店购买的连花清瘟胶囊单价每盒50元,涉嫌哄抬药价。杨海立即向局领导报告后,当天中午1时,随同执法人员赶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销售记录显示在进价的基础上上涨了300%以上,属严重哄抬药品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现场予以立案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随即向全县发出了消费警示。该案被省市场监管局列入典型案例。

  ■当好“贴心人” 全心全意为人民

  2021年7月16日,正在上班的杨海先后接到咸宁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转来的关于通城县隽水镇银山金城小区购房者罗某、李某等多位业主投诉。投诉称:通城某物业小区违规向居民每户收取2300元天然气开户安装费问题。案情就是命令,杨海一边向局领导报告情况,一边带领工作人员前往该物业公司调查核实,调查清楚情况后,通城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将违规收取的燃气工程安装费退还给小区商品房买受人罗某、李某等366户购房户。2022年1月27日,县市场监管局收到一面写有“市场监管暖人心 秉公执法为人民”的锦旗。

  2021年12月27日,通城12315投诉中心接到消费者雷某、刘某、院某投诉其在拼多多平台某店铺购买的锂电池质量问题。杨海接到投诉后,由于涉及到产品质量问题,建议局立案查处,经局抽样送检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后,杨海立即组织调解处理,县市场监管局作出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抽检不合格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由他经手的投诉电话和来信来访1600多件,他认真对待每一起投诉,从不敷衍了事。2022年他带领12315消费维权指挥中心共分流转办投诉、举报2171件,办结2078件,办结率96%,挽回经济损失158.6万元。

  ■当好“领头人” 亲力亲为树品牌

  2021年,杨海积极指导湖北黄袍山绿色产品有限公司设立“湖北省消费教育基地”,引导帮助搭建好“名优特色产品+消费教育+消费者”平台,当好消费者的代言人,帮助消费者知情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该公司于2021年被省消委会授予“湖北省消费教育基地”牌匾,为通城唯一一家省级消费教育基地。

  2021年,为推进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维权新模式,杨海带领工作人员一道,主持起草制定了《通城县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监督办法》,并与多家大型超市进行洽谈,确定通城县联华超市为试点示范店。在杨海团队的指导下,该超市设立了消费维权联络站,实行七天无理由退换服务,一年来共为28位顾客提供了退换服务,被市市场监管局确定为全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商户”。

  2022年,在“放心舒心消费在湖北”创建活动中,杨海多次深入调研后,向局党组提出并推荐麦市镇陈塅村创建“全省放心消费示范村”、湖北保鹤堂医药有限公司创建“全省放心消费企业”。在创建过程中,杨海多次上门现场进行指导,从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设立食品快检室、制作宣传牌匾及台账,到高质量提升软实力,加强宣传引导,召开种养大户座谈会,召开好群众屋场推介会,他亲力亲为。2022年11月底,放心消费示范村、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顺利通过了省、市市场监管局验收,为全县深入推进放心消费示范村、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打下了良好基础。

  心系消费者,汗洒维权路。近年来,由杨海经手的投诉电话和来信来访1600多件。规范建立消费维权站30家,创建省级示范站1家,市级10家。发展ODR(在线调解)企业8家。创建省级消费教育基地1个,省级放心消费示范村1个、省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1家。2020年他被省消委评为“全省消委组织消费维权先进个人”。2022年他负责的消保股被评为县市场监管局先进集体。近日,他被授予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2022~2023年度湖北省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