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达星 通讯员 胡美霞 陈桥)公司破产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近日,咸安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破产清算案,该案涉及的职工工资及社保等债权实现了百分百的清偿。
咸宁某机电公司成立于2011年,主要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近年来,由于经营不善,导致负债累累,资不抵债,最终歇业停产。该公司欠付多名职工的工资、社保等,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该电机公司的4名职工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于2022年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022年8月,咸安区法院裁定受理该机电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破产企业管理人。经过审查,机电公司对外债务金额高达5000多万元,其中涉及的职工债权共有64笔,总金额为423万余元,但该企业可分配财产仅价值1300余万元,还存在享有特定财产担保的债权,职工债权面临清偿困境。
因涉及64笔职工债权,数额较大,职工情绪不稳定并多次信访。为维护社会稳定,妥善解决职工债权问题,主审法官徐燕和管理人分析研究该企业资产处置对策,针对破产企业土地的地理位置优势,拓宽渠道吸引买受人竞拍,最终以近1300万元的价格拍卖成交,在7个月内实现该企业资产高效、快速变现,为职工债权清偿创造了条件。
为争取最大程度提高职工债权清偿比例,主审法官与管理人耐心安抚职工和其他债权人情绪,并多次与大额特定财产债权人沟通协调,最终得到了最大债权人的支持与理解,主动降低了受偿份额,实现了职工债权百分百清偿,赶在2023年年底前将423万余元职工债权兑现到位。
据悉,为了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市中院去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 立审执一体化”执源治理的实施办法》,全市法院去年办结执行案件23399件,执行到位金额44.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