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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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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香城都市报

通山县某装饰材料厂(阮书矿)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案

日期: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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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2版:放心消费咸宁行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年7月7日,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生产假冒“三棵树”牌腻子粉363包,包装袋2条、罚款2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2 年 10 月 27 日,通山县市场监管局收到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诉,反映通山县某装饰材料厂未经许可,擅自生产涉嫌侵犯投诉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经查,“三棵树”牌腻子粉产品是由当事人从武汉、九江、大冶等地购进原材料,然后在自己工厂内按一定比例混合生产,再分包至“三棵树”品牌包装袋内后对外销售,没有品牌方的商标授权,也没有与他们进行实际合作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来源: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