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葛利利 通讯员 徐程程 周姣)近日,咸安的石某接娃放学时,恰巧看见路边有一辆电动车未拔钥匙,便“顺手偷车”,结果将自己“顺”进拘留所。
近日,咸安的张女士向咸安公安分局十好桥派出所报警称,停在路边的电动车不见了,疑似被盗。接报后,十好桥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案发地了解相关情况。原来,当天早上8时许,张女士弟弟将电瓶车停放在咸安某中小学门口后离开办事。晚上8时许,张女士去弟弟所述地点找车,却发现电动车不见踪影。民警通过查看沿途监控视频和走访周围群众,民警初步锁定作案人员为辖区居民石某,随后将石某抓获归案。
经查,当天下午6时许,石某搭乘其老公廖某的车子来到中小学门口接孩子,因到校时间较早,石某就在校门口闲逛,恰巧看见路边有一电动车未拔车钥匙,心中贪欲便起,想着将电动车骑回家供自己代步使用。环顾四周无人后,石某来到电动车旁,偷偷将电动车推出来骑回家中,到家后石某还将电动车车牌取下。
11月13日,十好桥派出所将被盗电动车返还给车主张女士。而违法人员石某则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民警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停车时要谨记“一拔二锁三留意”,下车拔掉钥匙后,要确认车辆处于锁定状态,并留意周边环境,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或有监控区域,减少车辆被盗风险。如遇被盗,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