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庞赟)11月14日,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今年以来,在全市各部门、各行业共同努力下,我市通过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不断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持续抓好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等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今年,我市印发《咸宁市2023年乡村建设行动工作要点》《2023年度咸宁市乡村建设任务清单》,明确23项重点工作内容和17个方面40项建设任务,并建立咸宁市乡村建设项目库。2023年全市乡村建设项目库共实施项目1245个,项目总投资14亿元,已实际投入3.98亿元。
同时,在义务教育有保障方面,脱贫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2023年春季,全市落实资助资金7980.89万元,资助学生109277人次;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无一人失学辍学。在基本医疗有保障方面,全市脱贫人口已按人员身份类别完成分类资助,实现应保尽保,应资尽资。在住房安全有保障方面,今年我市安排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16万元。在饮水安全有保障方面,2023年改善农村供水人口7.76万,累计提升农村居民饮用水标准101.2万人。
此外,我市还通过推动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提高工资性收入,促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稳定经营性收入,发挥扶贫项目资产效益,保障财产性收入,全面落实帮扶政策,增加转移性收入,激发内生动力,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