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群众“零距离”,用心用情解民忧。两三小事,勾勒出咸宁城管执法队员不分昼夜、风雨兼程的工作日常,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理念。
故事一
近期,永安城区桥头路附近居民李先生反映,流动摊贩凌晨4点多扰民。
连续三天凌晨4点,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三支队五中队副中队长云耀辉现场巡查,发现有菜农在离李先生住所不远处销售自产自销农副产品。对其停放在该处停车位的车辆出行造成影响,并引发一次纠纷。菜农中,大多是附近失地居民,且多为老弱病残人员。
针对这一情况,城管部门因地制宜,就近引导老弱病残人员在规定时间、指定位置和范围内临时售卖农副产品,并施划停车泊位方便停车。云耀辉与投诉人李先生耐心沟通,并安排专人负责该处临时疏导点日常管理,赢得一致好评。
故事二
近期,永安城区南大街附近居民反映,凌晨12点,西街街口麻辣烫经营过程中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家人休息。
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三支队四中队中队长晏明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联系第三方环保检测公司进行噪音检测,并邀请投诉人现场监督。通过连续3天凌晨12点现场噪音检测,均未发现噪音超标。
同时,晏明当场向西街街口麻辣烫负责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告知其经营过程中尽量避免产生噪音,为周边居民营造良好居住环境。事后,晏明当面向投诉人进行沟通解释,投诉人表示理解,并对晏明务实的工作态度给予高度肯定和认可。
故事三
近期,宝塔大道居民周女士反映,宝塔大道水果市场一家批发店每天凌晨4点就开始在楼下搬货,声音很大,严重影响休息。
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三支队五中队中队长周学泉接到投诉后,次日凌晨便前往现场核查,发现该店凌晨4点就开始搬货,属水果市场内批发店日常工作,经营过程中产生一定声音。
周学泉当即找到该商户,向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该商户合理安排凌晨搬货时间,做到轻拿轻放,尽量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干扰。同时,周学泉联系水果市场管理人员,要求其加强引导和后续管理,打造更好的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