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戴轶民 通讯员杨晗 李佳玫) 当不获利的中间人,帮助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也是犯罪?近日,通城一女子就因此事被刑拘。
9月11日凌晨1时许,通城县公安局石南派出所经线索摸排,在隽水镇一小区内将涉嫌贩卖和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电子烟(俗称“麻烟”)的吴某抓获。当日,吴某因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经民警深入调查后发现,8月中旬至9月初,方某典为帮助吴某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多次介绍张某宁、刘某、罗某等人,以每个200元的价格找吴某购买。他们通过微信转账给方某典,方某典再将钱款转给吴某,自己未从中获利。
10月18日9时许,石南派出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方某典传唤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讯问,在铁证面前,方某典对其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电子烟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方某典因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