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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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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检察官以案释法润民心

日期: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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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城事汇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原子 通讯员阚丽莎 舒文琪) “我真心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和惭愧,当时的鲁莽行为险些酿成大错,今天听了检察官面对面普法,认识到了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我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日前,本着化解社会矛盾,保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在该县大畈镇高坑村村委会综治中心,依法对一起涉嫌妨害安全驾驶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年过七旬的犯罪嫌疑人谭某某当场流下悔恨的泪水。

  今年8月12日上午,谭某某在搭乘通山县前往慈口乡的公交车时,车子途经大畈镇高坑村某路段,因腿脚不便,加上当时天气炎热,谭某某便向司机提出想在家门口处无站点路段停车,公交车司机徐某某解释需要到站点才能停靠。见车未停,谭某某就上前拉扯徐某某的眼镜,对其进行辱骂,徐某某遂紧急将公交车停靠并报警。

  在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黄智勇向与会的侦察机关、人民听证员、律师和公汽公司负责人等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阐述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该案中,犯罪嫌疑人谭某某系老年人犯罪,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事后能够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工作,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车上还有两名乘客,谭某某的这种行为确实不可取,但是如果公交车司机当时能够照顾一下老人家,也不至于闹出矛盾来……”

  “我回去后一定加强对公司员工的培训,增强他们的服务意识。确实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我们会对其进行谈话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经过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赞同检察机关拟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检察官也对谭某某行为的刑事危害性进行当场解答、释法说理,提高谭某某法律认识的同时提升其安全意识。

  在听证过程中,黄智勇了解到大畈镇高坑村路段停车站点设置不够合理,对老年村民交通出行并不便利。经过沟通,公汽公司负责人表示,将在该路段增设一个站点,方便当地老年人上下车。同时分派专人负责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每周固定进行一次安全学习培训,增强驾驶员服务意识及安全意识,更好地提供人性化服务。

  “检察官能够站在双方当事人角度,耐心细致地分析案件情况,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为当地老年人的日常出行带来便利,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人民听证员邓昌俭对检察官积极与公汽公司负责人沟通的做法给予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