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嘉鱼一企业被罚
日期:10-10
本报讯(通讯员 熊琦)9月25日,嘉鱼县某食品经营企业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嘉鱼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其给予当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这是嘉鱼县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首张罚单。
当天,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鱼岳监管所对县域内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检查,发现该企业未按要求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该所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案例作为警示,加强对辖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执法人员也将根据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同时,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线上线下培训等方式,持续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督促企业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