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通城法院高效审结破产案件
日期:09-01
本报讯(记者原子 通讯员 李琴)为进一步畅通危困企业救治和退出渠道,加快“僵尸企业”市场出清,持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通城县人民法院创新破产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大力提升破产案件审结效率。近日,该院通过破产案件审理新模式,成功审结两起破产案件,从立案到终结破产程序均仅用时30天。
破产清算破解“僵尸企业”破产启动难题。今年7月31日,通城县法院受理一起破产清算案。通城县某公司因资不抵债,被债权人申请执行转破产。因该公司无产可破,导致管理人基本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随后该院通过建立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和破产经费保障机制,由县财政拨付20万元设立破产援助专项资金,助力该案破产程序启动,至8月31日,该破产清算案成功审结。
破产和解帮助困境企业获得新生。今年7月31日,通城县某矿产品加工公司被债权人申请执行转破产,审理中通城法院根据管理人汇报的核查情况,发现该公司的产品尚有一些市场,企业唯一的财产机械设备拍卖价值不高,贸然宣布破产对企业和债权人均不利。通过主动上门沟通,引导管理人与各方债权人进行协商谈判,最终促成表决通过《和解协议草案》。8月31日,通城县法院裁定终结该公司破产程序,案件顺利审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企业也获得新生的希望。
两起破产案件的快速高效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既为通城县法院后续快速清退“僵尸企业”和盘活民营企业提供了示范路径,也为通城县法院打造破产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供了可靠的案例支撑,为破产程序审理开创了“时间缩短、成本下降、回收率提升”的良好局面,保障了债权人及破产企业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通城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破产审判工作,不断创新改进破产审判工作模式,全面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为经济稳定发展、化解社会矛盾、构建辖区良好营商环境全力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