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先生:2022年4月至11月,我在市区交通路一家食品外卖店上班,该店老板原本应付的11月份2000余元工资至今拖欠未给,可我当时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核实处理。
答:请保留好老板前期支付给你工资的凭证以及相关的工作记录,我们会尽快安排工作人员与你联系,如果反映情况属实,我们将会找到老板帮你讨回应得的工资。
吴女士:今年1月28日,我入职咸安区桂城社工服务中心,7月份时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当时与对方协商做完7月份的工作后就正式离开,可对方却不愿意支付最后一个月的2600余元工资,期间多次向负责人讨要未果,想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答:请保持电话畅通,我们会尽快安排工作人员与你联系,收集你在社工服务中心工作的相关资料,比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以及工资支付的相关凭证等,如果反映的情况属实,我们会尽快地依法为你追回应得的工资。
丁先生:今年5月22日起,我在咸宁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做水电安装工作,期间我和其余工人的工资卡被负责人强行收走,里面的钱被对方取走挪用,只是通过另外的途径前后支付了我5000元工资,剩余的21000余元工资一直拖欠没发。请问对方这样做合理吗?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让对方尽早发放剩余的工资。
答:如果该情况属实,那么对方还可能存在涉嫌套用他人银行的其它违法行为。任何单位、个人都无权收走、扣押他人的工资卡,你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工资卡,向对方拿回自己的工资卡,如果对方拒绝归还,建议向公安部门进行报案处理。另外,你和其他工人要收集自己在工作中的相关证据资料,以便我们帮您依法讨回应得的工资。
朱女士:我父亲于2019年9月20日至8月25日在咸安区太乙大道南外环路工程(温泉名居)做粉刷墙工作,期间给了一部分工资,现还差我父亲和其工友5人共124700元工资未支付,希望对方能尽快将剩余工资发放到位,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答:请你父亲尽量提供工资结算的依据,包括你父亲和工友每人的工作时长、工作地点等,每一个人拿到了多少工资?拖欠了多少?这124700元未支付的工资具体到每个人应得多少?在把相关资料提供充分、清晰后,我们会安排工作人员与您父亲和用工单位进行联系,把这个问题妥善解决。如在这个过程中有关责任方拒不配合,我们也会依法查办。
董女士:我于8月12日入职咸宁万达广场3楼卓越嘉华店上班,8月21日离职,期间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对方合计有1129.6元工资未发,在与对方沟通的过程中闹得很不愉快,担心对方会一直拖欠。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答:按照《劳动合同法》,在工作一个月内未签合同并不算违法。根据你说的情况,你们双方应该是对加班工资存在争议,我会安排人员尽快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如调解无果的话,会引导你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欠薪事实没有争议,对方仍然不支付工资,我们将会依法查处。
吴女士:我之前在长江工业园湖北航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保洁工作,2019年公司停工后,对方共拖欠2018年一整年共计30000余元的工资没有发放,我该怎么办?
答: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由于你之前并未就此事进行投诉,因此我们不能再对此依法查处了。尽管如此,我们仍会安排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为你们双方进行协调,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袁先生:我于2015年至2018年在嘉鱼县学府家园项目中承包木工工作,如今项目已经完成后,按照签订的合同,对方还拖欠14000元未结清。我每次前去沟通,对方都会以各种理由推脱,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按照你的说法,你被拖欠的可能是工程款而不是工资。如果是涉及工程款,可向当地住建部门反映,也可以向司法部门的调解中心求助,如果都没效果,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被拖欠的是工资,由于拖欠时间超过两年且无人投诉,尽管现在不能依法查处,但我们仍会联系当地人社部门进行调解,努力保障你们的合法权益。
(记者戴轶民 方达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