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姐问:收房已经两年了,一直没有入住。物业公司最近发函给我,让我交物业费。请问,房子没有住进去,也要交物业费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总言之,房屋尚未入住,业主也需要交纳物业费。 (黄兰芬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