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葛建伟 通讯员 成濛 王琪)6月29日,记者从咸安区政府获悉,今年以来,该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严格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优先采购等措施,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据悉,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该区积极探索研究如何发挥政府采购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全区实际,一方面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下发文件、政务公开等方式,通过政府采购中心、代理公司等机构向各预算单位宣传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另一方面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对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要求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采购人认为政府采购项目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认真研究并要求采购人科学合理进行解释说明,出具正式文书报区政府采购办备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坚决不予批准。
截至目前,该区政府采购项目62个,总金额9693.39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数量50个,采购金额7611.32万元,面向中小企业数量占比达80.63%,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占比78.52%,有力支持了全区中小微企业发展。